我市严格加强运输企业动态监控
据12月1日《衡阳晚报》报道,近日,我市交警部门对10起运输企业死亡交通事故进行公布,这10起事故中,超速行驶、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事故的主因。
另据报道,我市一些企业动态监控、安全例检、教育培训流于形式,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。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部分车辆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,还有的驾驶人在面对突发状况时应对能力不足,其中超速、不按规定操作驾驶是主要违法行为。近期交警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,进一步加强对运输企业贯彻落实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》情况的监督检查,督促运输企业严格加强动态监控措施,切实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。